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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跑的罷韓連署 不但無效還違造文書 選罷法有關於罷免的條文內容,是上任滿一年才可以展開罷免行動,但罷韓團體「明顯超前連署」,而中選會又失去中立原則且縱容,兩者聯手「搏歹筊」,嚴重破壞法制,一旦成為案例,日後只要選舉投票結果出爐,反對陣營隔天就開始連署罷免案,不但破壞選罷法立法精神,且此例一開豈不沒完沒了?台灣今後只會陷在選舉與罷免的反覆內耗之中! 選罷法當初修正時,立委特別將罷免期間由六個月延長為一年,就是為了避免「罷免」淪為政治惡鬥的工具。 地方行政首長當選的第一年都是在執行前任市府編列的預算,要從第二年開始才能夠透過編列預算、調整組織的方式,真正開始落實自己的政見,罷免提案人在韓市長就職未滿一年就開始進行罷免活動,明顯違反選罷法一年內禁止罷免的立法原意,也使得選民無法真正藉由政績判斷是否應參與罷免案件的連署,違反了正當法律程序,顯屬違法。 韓市長在前年2018年12月25日就職,依選罷法規定,罷免案必須就任滿一年才能提出,可是罷韓團體在去年12月26日,韓市長就職滿一年的隔天就送出近3萬份第一階段連署書,高雄市選委會為此查對連署資料,發現其中有7143份的日期填寫去年7月,意即韓市長上任未滿一年就已展開連署,其餘2萬多份的日期則填寫去年12月26日,難道其他這2萬多份聯署書是8小時內連夜;趕時間連署出來的? 罷韓團體體出的第一階段連署書,這近3萬份連署書應該是累積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彙整出來的,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75條規定:「就職未滿一年者,不得罷免」也就是說,就職一年後才可開始啟動罷免程序,第一階段連署書所需1%連署,應該在2019年12月26日才可以展開連署,罷韓公民團體提出的連署書其中7143份最為明顯,是在韓國瑜市長就職滿一年前就已經完成連署填寫,這些連署書根本不符合選罷法規定,不但是一張張的廢紙,且一經提出就已偽造文書! 再從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質詢中選委主委李進勇,知不知道從第一階段連署書的日期有疑涉偽造文書的情形,中選委主委李進勇竟然答覆不清楚連署書有無押日期,再加上中選會回覆市選委會的內容,都可看出中選會立場毫不中立客觀,罷韓是場縱容違法的罷免案! 建設高雄、振興高雄、光榮高雄、樂活高雄,是我們高雄人共同的願望,希望違法的罷韓歹戲早日落幕,讓韓市府團隊摒除雜事,回歸市政專心一致與我們高雄市民攜手一起為高雄打拼!為高雄努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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