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之一)
今天在「自由時報」寫了篇東西
因為吳音寧事件讓我發現有一件事情必須釐清
就是,為什麼到現在
還有人用「白色力量」來形容柯文哲?
柯文哲施政以來,難道大家還看不清楚
他不過是一個收割白色力量的政治垃圾罷了
與白色力量有關的運動,他參與過哪一個?
半─個─都─沒─有─耶!
他真正站出來大聲疾呼的事
都─跟─自─己─有─關─好─不─好?
(之二)
今天晚上的「夜深人未靜」
我訪問了朱立熙,談川金會
立熙大膽預測了一件事,我說,果真發生的話
那會是世界頭條
是哪件事?這裡賣個關子
(之三)
有一回,「夜深人未靜」錄影
請來的貴賓,是台北音樂圈非常重要的錄音間負責人,以及她的美籍錄音師
錄音師用英文,偶爾講解一些錄音之事
節目做完,我問同仁,美籍人士在節目裡露面,有沒有違反什麼法規?
同仁說,他們會去詢問
過一陣子,在一番公文往返之後
才知道,要跟公部門申請上節目的許可
我說,那就去申請啊
又一番公文往返,被批「不准」
因為是事後申請,不是事前
我說,那就把錄影作廢,以後有機會
事先申請通過之後再錄吧
身為一個守法的單位,這是唯一的作法了
以─為─事─情─就─到─此─為─止
不,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來函
要我今天下午兩點,去板橋跟勞工局說明
而他們依據的是
勞─動─部─發─的─函─
對啦,我是用英文跟老外在攝影棚聊了一些錄音的事,如此而已
可是根本沒有任何片段,在任何頻道上播出過
我不知道我還要怎麼樣「出示本案相關資料」
公司才不會被關
節目才不會被停
老外才不會被遣返
我才不會再鋃鐺入獄
2015年,因為選舉,淡水有個呂姓人渣
檢舉我掛的布條違法
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
用捏造的證據,要求我拿下布條
我在臉書上好好把那個承辦者(也姓馮)打臉一番
事情馬上不了了之
今天下午兩點
我將打電話到新北市政府給陳姓承辦人
告訴陳姓公務員,我太忙,不可能配合這種「調查」
不過,我習慣在枱面上把事情講清楚
所以我已經把相關的訊息
放在臉書頁面
公務員如果不滿意,可以再發函給我
甚至找到對應的法條拘捕我什麼的
我是不會拒捕的!
(之四,最新進度)
2:00打電話到新北市政府給承辦人員
告知對方有電話錄音
談了13分28秒
承辦人員很有耐心、甚有禮貌
雙方雖然不能用「相談甚歡」形容
可是這是我比較喜歡的一種與公務員互動的經驗
是的,發動面,的確是勞動部
板橋勞工局電話 在 張宏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
【中高齡再就業】
中高齡者在職場會遇到什麼困境?中高齡者要再就業,又常遇到什麼問題?我常聽到很多鄉親抱怨,年紀大,在職場常被刁難或是歧視;甚至找工作都有年齡限制。
最近,板橋成立號稱全國首創的「中高齡者職場續航中心」,協助「在職中高齡」勞工職場諮詢及輔導。但是,這個中心僅針對在職的中高齡勞工提供再進修並協助排除職場障礙。
協助在職的中高齡勞工再充電,或鼓勵企業為中高齡者打造友善的就業環境,對還在職場的勞工當然是項福音,我也鼓勵有需求的鄉親能多多利用這項資源(續航中心地址:板橋區萬板路141號,電話:02-2251-1799);但是,我也要提醒相關單位,如何協助中高齡失業者能順利重返職場,找到職場第二春也相對重要。
根據統計,全國45歲至65歲中高齡勞動參與率約5成,65歲以上約只有8%,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,我們勢必面臨勞動力缺口,如何善用中高齡者在職場累積的寶貴經驗,並讓這些經驗傳承延續,是社會共同的挑戰。
除了讓在職的中高齡穩定就業,如何讓失業的中高齡勞工再度就業、退休勞工重返職場、獎勵企業僱用中高齡勞工、避免中高齡就業歧視是政府和社會要一起努力的目標。
圖片:勞工局
板橋勞工局電話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
【時代力量新北黨部新聞稿】2018-01-12
捍衛勞權 時代力量推義務律師諮詢專線
[過勞投訴專線]
電話:02-22503225 (周一至周五 09:00-18:00)
信箱:[email protected]
因應勞基法修惡三讀,即將衝擊勞工權益,時代力量新北黨部今 (1/12)早宣布籌組「捍衛勞權義務律師顧問團」,開設「過勞投訴專線」,提供勞工朋友免費諮詢各種過勞及勞權問題。本場記者會由新北黨部副執行長李兆立主持,執行長陳志明、板橋區主任彭盛韶代表發言,同時也邀請到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胡博硯律師與會。
陳志明表示,此次勞基法修法過程強硬粗暴,尤其是在最後協商階段,不但程序流於過水,還將法條修得更惡。尤其此次修法中新增的第32條之1,不但讓原本第24條第2項的休息日加班,必須給較高加班費的規定形同具文,也讓蔡英文總統的週休二日縮短工時政見,等同宣告失敗。
陳志明進一步指出,為了避免此次勞基法修法,變相促成勞工過勞現象,時代力量新北黨部特別成立「過勞投訴專線」,並邀集義務律師提供相關諮詢服務,希望能保障勞工應有的權益。陳志明也在發言中提醒勞工朋友,若因為此次修法遭遇工作條件改變,應保全薪資條、排班表、出勤紀錄等相關基本資料,以及在工作條件變更前,與雇主進行之相關協議紀錄,曾簽署的同意書或切結書。若對自身權益是否受損感到疑慮,亦可盡速透過「過勞投訴專線」,進行相關諮詢。
彭盛韶表示,勞基法修法後,接下來的一大問題是,地方政府是否有能量執行?這次勞基法修法後,無論是「鬆綁7休1」、「間隔11小時改8小時」、「加班時數單月上限54小時、三個月138小時」都有寫到30人以上要地方主管機關備查。問題是「備查」根本不具實質效力,實務上備查的回覆僅為「收悉」,不會審核過程、也不是有准駁的行政處分,執行單位根本無從介入,也難以檢查文件內容的真實性。
另一方面,新北市勞工局則反應三個月138小時之規定,第一線勞檢員原本採證只要一個月,現在則是前後兩個月都要一併納入釐清,工作量起碼增加四、五倍,且第32條之1現在容許做一換一且未規定補休的期限,勞檢員還得一併查證有沒有給加班費,在勞檢員已經不足的狀況下,修法後的條文根本讓執法人員窒礙難行,造成稽查很大的困擾。
許多人期待勞動部的施行細則,但過去有法有細則的狀況下勞基法都難以落實,民間g0v社群就曾分析違反勞基法的民事判決,發現許多判決中的企業,在勞檢資料中並沒有過違法紀錄,代表在過去的狀況地方勞檢的覆蓋率就已經不足。而這次修法過程枉顧第一線執行人員的聲音,將來上路勢必是場災難。
所以我們更需要勞工自主的發聲,把受到壓榨、刁難、不平等的真相告訴我們。因為光靠地方政府的勞檢能量要讓雇主守法同時保障勞工權益,根本非常困難。因此,勞工朋友需要更多的通報管道,如遇勞資上的疑慮,能與新北黨部的投訴專線聯繫。
彭盛韶最後強調,當許多有利資方的狀況需要先勞資協議時,到時候會有非常多「被願意自動加班」、「被願意換補休」、「被勞資協議」等狀況發生,明明勞工沒意願,雇主卻強加這些條件到勞工身上。這案例不是沒有前例,去年七月即有網友分享公司逼簽自願加班同意書的狀況。此外,之前新北家樂福就曾經拿2003年台北市的勞資會議內容,試圖推翻2008年樹林店的勞資協議,造成員工明明沒同意,卻被過去曾發生過的勞資會議主張框定,導致權益受損的狀況。
胡博硯則再一次強調,任何有需要諮詢或者申請者,都可以打今天提供的過勞投訴專線。因為在過往的例子當中,勞工是屬於較弱勢的一群,所以必須要有一套強制的法律規定。但這次的勞基法當中,有太多是要勞資雙方去協調,變成是「被協商」、「被同意」,會增加勞檢的困難度。因此,新北黨部組成了義務律師顧問團,一起來協助大家解決問題,捍衛大家的勞動權益。
李兆立指出,勞基法修惡及行政機關第一線的困境,已可預見政府在勞權保障的失能,只能靠民間團結自救。新北黨部要特別呼籲,在修法過程中最後一刻站出來支持修法的朱立倫市長,應該負起責任拿出具體對策,解決第一線遭遇的困難。
「捍衛勞權義務律師顧問團」是由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胡博硯律師擔任召集人,已有多位律師加入,將提供與勞權相關之法律諮詢,相關個資絕對保密,以保護勞工朋友的權益。3/1新法即將上路,只要認為權益有受損疑慮的勞工朋友,都可以透過投訴專線與我們聯繫,時代力量新北黨部會即時提供必要的相關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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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新北市勞工局電話相關PTT/Dcard文章,想要了解更多新北市人力網、新北市勞動雲資 ... [PDF] 勞工權益- 新北市國際教育資訊網板橋就業服務站電話:(02)2959-8856. ... <看更多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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