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有被我推入宅坑的觀眾問我⋯⋯
還有沒有其它異世界系列的推薦清單,
所以今天!!!!!
🤩我就來向大家推薦適合漫畫新鮮人的作品🤩
講到異世界相關的作品,
不得不提的就是——
《 #關於我轉生變成史萊姆這檔事 》!
這部是在 2019 年 Booklive 上,
讀者票選出異世界漫畫的第一名!
這個作品相當討喜,
裡面運用的奇幻元素、主角性格都算穩健,
不會有太大起大落的表現,
看起來相當爽快!
不過,這樣的作品其實一開始並不是漫畫,
而是日本小說投稿網站發表的連載小說。
這部小說當時獲得了 1 億 4000 多萬次點閱,
於是 2014 年後便開始發行書籍版的輕小說。
而關於這部作品,雖然我自己屬於漫畫派,
不過大家還是可以依照各自喜好,
去選擇漫畫、動畫或輕小說來看哦!
另外,還有兩部我也非常推薦的異世界作品,
想知道就趕快點開下方影片去看看~~~~
快來和我一起進入快樂ㄉ宅宅世界吧!
-
說到輕小說跟漫畫,
有時你會覺得拿著實體書閱讀不太方便嗎?
有這個困擾的話,其實你可以——
在人擠人、又悶又熱的捷運上 🚇
簡單地從口袋中拿出手機 📱
直接輕鬆、悠遊自在地閱讀輕小說跟漫畫!
那要在哪邊購買電子輕小說跟漫畫呢?
那就不得不提⋯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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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夥伴 MedPartner 美的好朋友 發生一件憾事,被不知名人士利用「美的好朋友」這個名字去註冊商標,目前還在申請中。
商標法採取先申請先註冊原則,也就是不管事實上是誰先使用這個商標,法律上會給予「先申請並註冊成功者」權利,因此,正宮有可能被小三逼宮,反過來咬侵權。
該如何保護自己?萬一真的被別人抄襲搶註該怎麼辦才好?
🎸預防措施:搶先註冊!
既然商標法是保護先申請註冊者,那麼最佳的預防措施就是「自己先註冊」。
原則上,只要你的商標具有「識別性」,沒有近似他人商標或妨害善良風俗,就可以申請註冊商標。
(怎樣有識別性?可以參考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LawyerGuitar/posts/1745431962208889)
一旦取得商標權,依照商標法第33條就享有10年的商標權利,在這期間內別人不可以拿你的商標去註冊,也不能用類似你的商標去行銷、販售商品或服務。事先預防,就能打消那些想動你歪腦筋的壞人。
🎸補救措施:申請異議與評定
為了避免「被仿冒、抄襲而搶先註冊」的情況,商標法有兩條規定可以使用。
1⃣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規定,不可以拿「著名商標」去註冊商品,「不管這個商標有沒有註冊」。
舉例來說,我們知道有一個「蘋果」專門在製作手機、電腦,國內的某A就不能拿蘋果去註冊手機、電腦產品的相關商標。即便這個「蘋果」在國內沒有商標註冊也是一樣的
2⃣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,如果基於契約、地緣或業務往來關係,明知商標是別人先用的,還「仿襲別人商標註冊」,這時候也不准註冊。
舉例來說,某B在知名服飾店打工,幾年後想要自立門戶,就把服飾店的名稱與招牌拿去註冊商標。雖然服飾店老闆沒有事先註冊商標,B也不能拿老闆的招牌去註冊。
智慧財產局畢竟不是神,無法知道全世界所有商標,如果出現搶註商標的漏網之魚,身為正宮的你可以依照「異議、評定」程序去找智慧財產局告狀,請他們撤銷這些仿冒抄襲的商標。
🎸異議與評定都可以撤銷這些仿襲的商標註冊,只是「申請人」與「申請期限」不太一樣。
#異議,是「任何人」都可以申請,不過要在「註冊公告後3個月內」申請。
例如上面提到的某B僥倖在107年11月1號取得註冊,服飾店的老闆、熟客甚至是我,都可以在當天起的三個月內去智財局提出異議,告訴智財局這個註冊案不合理、不合法,請求撤銷A的商標。
#評定,只有「利害關係人」(在法律上會受商標註冊影響的人)可以申請,不過申請的期限也比較久,「註冊公告後5年內」都可以申請。
用上面的例子來說,就只有服飾店老闆可以去申請評定,熟客或是路人我都不行。
🎸申請異議或評定要準備什麼證據?
異議與評定的申請資料在智財局的官網都有制式表格,依照說明填寫就沒有問題了。不過在證據的部分,看你是依照「著名商標」還是「仿襲」的法條提出申請,要準備的有所不同。
1⃣著名商標
如果你主張自己是「著名商標」,要證明的就是自己的著名度、知名度,包含自己商標「從何時開始使用」、「使用地區」、「使用範圍」、「宣傳程度」、「商標的價值」等等。
用上面的例子來說,蘋果要說清楚自己說明何年何月開店、店開在台灣還是全球、只有經營通訊業還是兼營其他電子產品、平常實體通路廣告還是網路廣告、商標多有價值等等。
要證明這些事情,可以提出的證據包含「銷售發票」、「廣告資料」(例如在媒體上的花費、曾在哪些通路行銷或廣告)、「市場評價」(例如曾被雜誌票選為百大企業、受過消費者調查或是各種網友評價)、「網站架設紀錄」等等。
2⃣仿襲商標
如果你要主張自己被抄襲仿冒,要證明的就是對方「明知而抄襲」,也就是證明雙方關係。
用上面的例子來說,服飾店老闆就要提出與B的勞動契約,證明B明知這個商標屬於服飾店老闆。
🎸費用:「以類計費!
證據蒐集是一件麻煩事,但最麻煩的或許還是「錢」了,不管是異議或是評定「都要收費」,而且是以類計費。
我國的商標註冊是以「類別」來區分,例如某C在樂器、衣服類上註冊「律師談吉他」的商標,就會在這兩類產品上享有商標權。
註冊是如此,去異議、評定也是如此,例如我不同意C在樂器類上使用「律師談吉他」,但衣服類我覺得沒差,我可以只針對樂器類提出申請;如果我覺得都不行,就要兩類都提出申請,但也必須繳兩類的申請費。
依照智財局的「商標規費收費標準」,提出異議,按類收4000元,提出評定,按類收7000元,如果碰到商品種類繁多的情況真的是不便宜。
🎸處理時間:「最快要半年」
提出異議與評定,智財局是有給自己一個「處理期限」,異議案件不能超過5個月,評定則是6個月。不過,這兩個期限不包含補正、通知期限(例如資料不齊備,或是通知雙方互相提出意見),視案件情況有可能再延長好幾個月。
也就是說,再怎麼快可能都要等半年才能撤銷對方仿冒、抄襲的商標。
🎸 我去查了一下,想要搶註「美的好朋友」的不知名人士申請的時間是8月14日,還在申請程序,因此美的好朋友還沒辦法去提出異議或評定,最快也要等到對方申請成功並註冊後才可以,目前只能主動向智財局提出意見書,告知對方有仿冒抄襲的問題,期待智財局駁回申請。
如果未來不幸被申請註冊,需要提出異議的話,對方看起來只有申請兩類服務,費用上也許還不會太高。
只要能成功異議,法院判決大多都尊重智財局的判斷,以「著名商標」或「仿襲商標」被撤銷的案件,即便去打官司,法院的駁回率幾乎都有85%,也就是不會讓這些仿冒、抄襲者有太多的翻盤餘地,異議成功差不多就結束。
不過,真的要一勞永逸,或許只能像美的好朋友一樣,開始把辛苦經營的事業註冊起來,才是最萬無一失的作法。希望一切都能安然落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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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完整文章,也在Lawpartner 法律好朋友 !
https://law.medpartner.club/trademark-wellknown-imitate-tr…/
居然有人用 #MedPartner 和 #美的好朋友 去申請商標了...
近期收到在商標事務相關工作的讀者來信,他意外發現有個在台北,但我們完全不認識的人,以「MedPartner」以及「美的好朋友」的名稱去申請了商標,而且打算使用在化妝品、保養品與保健食品這幾個領域的銷售上,而且還另外申請了一個網站平台服務的商標。
這個做法很明顯就是衝著我們來,但為了防止這個人得逞,我們必須支付不小的費用,才能解決。
以前從來沒申請過商標,結果為了阻止這個人,光是相關的阻止動作,以及自己先把商標註冊下來的費用,就要花我們超過 10 萬元... 這對我們這種根本賠錢在做事的團隊,實在是有夠痛的啦。
但這位先生可能不知道這個名字對我們的意義。當初我們取名叫做 MedPartner,是因為我們相信醫學(Medicine)應該被用來幫助更多的人,我們也相信,最美好的醫病關係,應該是夥伴關係(Partnership),這個名字,就是我們的初衷。
我猜這位林先生應該有在看我們的粉專,我們必須跟你說:我們不會讓你註冊這個名字的。而且就算你把它註冊走了,你也弄不出個像我們這樣的團隊,因為你相信的價值跟我們肯定很不一樣。而你這樣的行為,真的難以讓人尊敬。
希望後續能真的阻止這位我們不認識的林先生註冊我們的商標,不然以往常商標蟑螂的做法,通常還會反過來要你付一筆錢,不然就是逼迫著你要改名字。
最後還是要沒辦法要哭窮一下,為了提供大家現在看到的服務,我們要支出的成本實在是非常高...
除了產生這些文章、圖片、還有 YouTube 影片以外,大家在用的Line@ 醫藥資訊查詢機器人,以及背後藥物資料庫、食品資料庫的維護與網站建置,還有接下來化妝品全成分的資料庫與查詢系統,支出真的很龐大,坦白說對我來講是很大的壓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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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意外之財之浩劫重生後的慶祝大餐」
5月份拍公對發票的時候
淡淡的走出來說:「中一張」
「哇嗚!!!這麼厲害!!!中多少?」我聽到有中獎就超樂的,根本是從沙發上跳起來,雖然想說可能就是中200吧?
但是我幾乎沒對中過發票,就算是200也覺得開心吶!!
「4000」拍公依舊淡然
「靠!!!4000!!你如何可以這麼冷靜!!」我不可置信的去摸摸拍公的額頭
「可以找機會吃大餐了啊~」拍公丟下這句後就繼續在電腦桌前用功做大阪功課
然後接下來我們就去大阪了
大阪回來之後我就幾乎是都在上課、備課、上課、備課
完全沒得休息
直到前幾天,我騎車出去買上課要用的東西
回家後我打了通電話給拍公
「我跟你說,你真的要好好珍惜我還在的日子」
我劈頭就是這一句
語氣冷靜到拍公也嚇了一跳:「發生什麼事?」
「因為剛剛我騎車的時候遇到一台故意逼車的廂型車,他很故意,從我左後方抄過來貼我非常非常近,如果我反應慢的話,我已經被他擦撞然後捲到車底下慘死了,還好我反應快,但他後來還有跟上來,我發揮我的機智,繞路之後把他甩開了,所以我現在平安在這裡跟你講電話。」
「....馬的,就是有這種賤人,嘖!!走!!慶祝浩劫重生!!」電話那頭的拍公雖然依舊冷靜,但聽得出來他也生氣了,然後又覺得能平安沒事就是最值得慶祝的好事
所以,我們就拿著那張中獎的發票
領完錢後直奔中山站附近的大倉久和飯店
為什麼選這間呢?
因為很久之前我們公司聚餐有來這裡吃過
三樓桃花林的粵菜讓我印象非常深刻
那時候覺得:「不愧是五星級飯店吶~」
當然價格也很「五星級」就是了
所以這種好料就被我視為「重要慶祝場合」的口袋名單
既然是浩劫重生後的慶祝
就不能太馬虎吃個隨便的東西
拿到菜單之後,我們兩個根本是瘋狂式的點菜😂😂
「蟹黃海鮮煲一定要!!」我第一道就指名要這個
因為我跟拍公最愛就是這道
在各大餐廳只要看到蟹黃海鮮煲都無法抵擋😋
接著又點了潮洲鹵水拚盤(老拍友就知道我們很愛這一味)
化皮烤乳豬、蛋白蟹肉炒飯、極品海中寶、田園時菜、豬腱燉花膠以及甜品楊枝甘露、芋頭西米露
沒錯!!你沒看錯!!
以上就是我們兩個人點的菜哈哈哈哈哈哈
點了一整桌滿滿滿啊!!!
看看第一張照片就知道😂
享受當下,誰知道「明天」跟「意外」哪一個會先到呢?是不是!
這次點的蛋白蟹肉炒飯真的超!好!吃!
完全就是拍公的菜,因為他很不喜歡吃醬油調味的炒飯
最愛乾乾淨淨的白炒飯
因為這種不靠醬油調味的
才能吃到真正炒飯的鑊氣跟香氣,以及師傅的炒功!
然後我立刻挖一匙蟹黃海鮮豆腐煲!!
我的媽媽咪呀!!超多海鮮!!
有鮑魚、鮮蝦、干貝之外
還有超級好吃的蛋豆腐、北菇
跟神搭配的椰肉!!
「天吶!這鍋蟹黃豆腐煲我就可以配十碗白飯了啊!!!」拍公每吃一口就閉眼享受,每吃一口就讚嘆一次
我是根本沒有時間讚嘆,因為一直忙著在吃😂😂😂
其他的每一道菜也都非常好吃(詳細口感請見每一張照片解說)
我們吃到很撐很撐很撐,還是堅持把所有東西吃完
「要惜福啊~」拍公淡淡的說了這一句
「蛤?要洗衣服?你吃到噴到衣服哦?」
「我說要惜福啦!!洗個屁衣服😂」拍公沒好氣的笑著翻白眼
是啊~真的要惜福
能吃到這麼多好吃的美食,我能夠平安沒事的坐在這裡享用
真的已經是莫大的福氣了,感謝祖祖有保佑😌🙏
在這裡也推薦所有喜歡吃道地粵菜的拍友
如果主管剛好說要請客不知道要請在哪
如果爸媽剛好說要家族聚餐不知道要辦在哪
如果最近剛好週年紀念日你身邊那位還沒有規劃要去哪
大倉久和三樓的桃花林絕對是你凹主管、凹爸媽、凹另一半的大好機會啊🤣🤣🤣🤣🤣
當然如果要展現你是老饕、帶外國朋友、帶馬子、帶恩人、帶情人、帶任何一個你覺得很重要的人
這邊絕對會吃到賓主盡歡、撐破肚皮、一餐抵兩餐吶~~~😂
發票中4000去哪領 在 雲端發票中4000獎,如何領獎 - 閒聊板 |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
各位大大如果有雲端發票,中了4000,好像可以去銀行領獎,但到銀行要出示什麼?是雲端發票的app就可以領獎嗎,我查了官網,都沒寫得很清楚, ... ... <看更多>
發票中4000去哪領 在 潤茶道- 發票中4千,可領4千8!免稅門檻調高 -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
以統一發票中獎為例,先前5獎(1000元)、6獎(200元)中獎都免扣稅,但中4獎(4000元)以上獎項,就要扣繳20%所得稅;免稅門檻調高至5000元後,中4獎也可 ... ... <看更多>
發票中4000去哪領 在 [新聞] 7-8月統一發票中4000元先別急著領- 看板einvoice 的推薦與評價
財政部官員提醒:「7-8月統一發票如果中獎4000元,別急著兌領。」要等到12月1日以後
才兌領,可以多領800元。
12月起 免扣繳門檻變5000元
財政部5月30日預告修正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,預告期兩個月,如果各界沒有意見,
預定12月1日實施。這項預告只修正了一小項,將「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」免扣繳門
檻,由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。
估一年逾16萬發票中獎人受惠
大家都以為這個修正再小不過了,財政部卻不斷接到詢問電話,仔細追究才發現,原來是
個不小的「減稅小確幸」。被減稅的項目有三個:財政部發行的統一發票和公益彩券、體
育署發行的運動彩券,而單單計算統一發票這一項,一年減稅利益估計是1億3000萬元,
被減到稅的中獎人一年逾16萬人。
官員說,每一期統一發票約有2萬7000張到2萬8000張中四獎4000元。以每張少繳800元的
稅、一年約16萬2000張到16萬8000張適用,一年的減稅利益約1億3000萬元。
12月前領 扣完稅實拿3200元
要特別提醒的是,中7-8月期統一發票4000元獎金的中獎人要注意兌領時間。7-8月期統一
發票是9月25日開獎,10月6日開始兌領,兌領時間到109年1月6日止。「如果一中獎就急
忙去兌領,還沒到新扣繳門檻實施日期,仍會扣800元的稅。」中獎人應該要等到12月1日
新修正規定上路後才去兌獎。
統一發票如果中到200元或1000元,因為不到扣繳門檻,不會被扣繳稅款。如果是末五位
數號碼與頭獎相同,中獎獎金4000元,官員說:「中獎人實拿3200元,800元是扣繳稅款
,而且還要花錢貼印花(繳印花稅)。」因為政府獎券的中獎獎金按20%扣繳。等「各類
所得扣繳率標準」修正實施後,4000元獎金就實拿4000元,因為扣繳門檻已經提高到5000
元,4000元獎金就不用扣繳,但印花還是要貼的。
政府獎券採分離課稅 免報綜所稅
為什麼說「減稅」?官員解釋,「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」採分離課稅,就源扣繳。目
前政府舉辦之獎券有三種,包括財政部發行的統一發票和公益彩券、體育署發行的運動彩
券,這三種的中獎獎金若有稅款,在發獎金時,就扣下稅款。
這三類的中獎獎金不必於5月報稅時合併於綜合所得申報。例如統一發票中了1000萬元,
發行單位會扣下200萬元稅款,將餘下的800萬元給中獎人,並要求中獎人繳印花稅。這
1000萬元就完稅了,不需要再報繳個人綜所稅。
百貨公司中獎所得 需要報稅
如果是公司、超商、百貨公司的抽獎,這種中獎獎品或獎金是合併課稅的,2萬元以下的
中獎獎金免扣繳,2萬元以上按10%扣繳率扣繳。以中獎10萬元來說,扣繳1萬元,中獎人
拿到手的是9萬元。但這10萬元在5月時要合併報稅,視為中獎所得,而1萬元扣繳稅款可
以抵稅。官員說,這種合併課稅的中獎獎金即便提高扣繳門檻,不過是降低暫繳稅款而已
,最終5月報稅時要重新計算。
因為政府獎券採分離課稅,官員說:「提高免扣繳門檻是實質降稅。」當門檻提高到5000
元,5000元以下的中獎獎金就免繳稅。
免扣繳門檻20年不動 因應通膨調高
為什麼在這個時候提高免扣繳門檻?官員表示,2000元的免扣繳門檻是民國68年訂下的,
至今約20年未調高,最近接獲立法委員和業者反映,應該要調整,業者說對生意有幫助。
財政部進行檢討,覺得稅損不大,就按照主計總處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來調動。民國
107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是101.98,約是68年41.22的2.5倍,所以免扣繳門檻反映通膨,
同幅調升到5000元。
中多張要加總?扣繳門檻單張計算
有民眾問道,同時中六張200元,中一張4000元,合計中獎5200元,是否要分批兌獎,才
不會被扣稅?賦稅署官員說,公益彩券和統一發票都是以「每注、每張」算的,是「分開
算」扣繳門檻,「可以全部一次兌領。」以民眾問的例子來說,12月1日以後兌領,都不
會扣到稅。
來源:
2019-05-31 16:41:25聯合晚報 記者徐碧華、林育如、侯廣瑜/製作
https://theme.udn.com/theme/story/6774/38455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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