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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那日,父親說要換掉大門的鑰匙,叫我以後別回家》(文長,慎入) 多少年了,父母一直不贊同我走寫作這條路,無論是我閉門寫第一本書,還是第二本書,他們都覺得,我只是怕吃苦,不想回到職場上工作。 尤其是父親。 每當我翻開筆電,手機和Ipad,同時進行寫作、搜尋資料和跟出版社開會時,就會開始嘲諷我「看起來像秒秒鐘幾百萬上落,我說李嘉誠也沒你那麼忙碌!」開頭那幾次我還會反駁,會即刻回答他,我到底在忙些甚麼。後來,被唸叨多了,我學會了閉嘴不回話,反正我無論說甚麼,父親還是聽不進去的。也從那刻起,我立志要成為一個令父母感到驕傲的女作家、令家人感到驕傲的女作家、令整個家族都感到驕傲的女作家。 記得有一次,父親想要我幫忙做點事情,我說正在寫文章,寫完後就會即刻去幫他,沒想到,那一寫,就寫了兩個小時。父親很生氣,整個人怒氣沖沖地走到我面前,「啪」的一聲把我的筆電翻起來,差點掉落在地上。我很生氣,除了感到不受尊重、還覺得被侮辱,於是我也沖父親發脾氣「摔啊!你摔啊,摔完我就再買,不夠錢就拿吃飯的錢去買,沒有錢吃飯我就不吃,餓死好了。」我跟父親是同一個脾氣的人,久久不發火,一發火,就像個屁小孩那樣講氣話。但很快地,我就後悔了,覺得自己那麼大聲跟父親講話,一定是傷透了他的心,但要我道歉,我臉又拉不下去。於是,我默默去沖了杯蔘茶,輕輕把父親房間的門推開,靜悄悄地將杯子放在粉紅色那張梳妝枱上,又默默退了回去。 多少年了,感覺好像無論我多努力,家人都不會認同我。 但我還是努力了。 一直努力忠於自己,忠於自己的心,默默地走了過來。 出第一本書的時候,媽媽雖然甚麼話都沒說,但我感覺到她的默許。默許我繼續做他們不認同,而我卻很快樂的事情。 出第二本書的時候,媽媽依然甚麼都沒說。那年是我第一次在書展辦簽書會,在我的心底,我很希望能夠有家人的參與。於是,我膽粗粗地問媽媽:「媽媽,書展我辦簽書會,你要不要來。」媽媽說要看爸爸要不要一起去,不然一個人會很悶。後來,我經常在門縫聽到媽媽對父親說:「去吧,去支持你的女兒,她不是一直說我們不支持她嗎?這一次,我們一起去,好不好。」 那天,媽媽來了,父親也來了,還有姐姐跟她當時的男朋友。 「媽媽,你有看到嗎?方才來找我簽名的人很多。」離開時,我輕挽著媽媽的臂彎說。 「還有書迷會的人送你花牌呢!(笑)看著你一臉正經地對著人多擠迫的走道,用心地分享著自己的書,自己的創作心得,我不敢走過去⋯」媽媽輕輕拍了拍我挽她手臂的右手,續說:「我怕你緊張,怕你分心。」 我再攬緊媽媽一些,說:「媽媽,你可有一絲為我感到驕傲的感覺,不是多多,是少少,一粒大豆那麼少。」我搭上表情和手勢,奮力地表達那種像大豆像芝麻那麼小的動作。 「有有有。」媽媽笑著說。 我回頭望著媽媽臉上一臉的欣慰,再望著媽媽那張已經開始泛起皺紋的臉,心裡百般滋味。 那也是第一次,在寫作上獲得成功感。 來臺灣之前,我跟父親又吵了一大架。「你走啊!走了你就不要再回來。我會把門鎖上,不給你開門。」 「但姐姐不是也搬出去又搬回來嗎?你不是也讓她回來嗎?」我怒著嘴巴,像一個不爽的小孩,把話頂回去。 「這次不一樣啦,我會把鎖頭換掉,誰搬出去也休想回來。」 「那。我。就。不。回。來。」不是的,我內心真的不是這麼想的。我知道父親說的是氣話,我也是。 一個在家裡照顧了二十幾年的孩子,忽然說要離開,還搬到臺灣那麼遠,一個人住,當然擔心。天下,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。 我知道父母擔心,知道他們捨不得我離開他們的身邊。但人生是自己的,沒有人能代替你決定自己的未來,甚至為你的人生負責,能夠負責的,從來都只有你自己。 我不想為任何人剪斷自己的翅膀。 即使下一步充滿了未知,即使前路茫茫,我也要勇敢踏上那第一步,只有踏出了第一步,才有機會走出第二步。 路是人走出來的,不是靠別人的經驗、別人的嘴巴,倒模出來的。所以即使有機會跌到頭破血流,有機會甚麼都得不到,甚至賠掉青春,但我知道,我的未來,一定比原地踏步更要好。因為,我是零,沒有比零更壞的未來了。 上星期家人來臺灣看我,順道來趟家人旅行。我知道這個旅程,媽媽花了很多心機說服父親,也不知道媽媽在背後跟父親說了甚麼,能夠令口硬心軟的父親,願意來臺灣看我(算是屈服了嗎?)(笑)。 他們像一陣風的來,一陣風的走了。他們把我的家,像經歷被龍捲風襲擊過的那樣凌亂不堪(笑)。 那幾天我們去過將軍府,慶修院、雲山水、兆豐農場,瑞穗溫泉跟七星潭等地方。 我們在那裡,留下了很多歡笑聲,看著被我們強迫換上軍衣的父親,被媽媽嘲笑看起來活像個漢奸、看父親在努力配合我們的要求擺pose拍照,雖然動作很生硬。看父親在兆豐農場坐在電動車上樂而忘返,雖然只是過過駕駛癮。看父親在七星潭上聽著媽媽的指示,跟姐姐一起在沙灘上一次又一次的做起跳起的動作,雖然跳得不高,還有點像麻鷹捉小雞的感覺。但還是很感恩生命裡有了這一塊回憶。 小時候父親規定拍照一定只能罰站,沒想到,如今的他,竟然還會在拍照時主動擺起姿勢。雖然很多時候只是高舉手中的物件,要不然就是剪刀手,但相比起昔日那個「從不抱孩子、不牽孩子的手、不跟孩子玩」的父親,可愛多了。 他們回臺北的時候,媽媽忍不住掉下了眼淚,父親依然是那張板起臉的樣子,他還是他。 前幾天跟父母打電話,媽媽對我說「女兒,你瘦了,這幾天跟你在外面吃飯,看到你捨不得浪費一菜一肉的樣子,我很心疼。」媽媽續說「女兒,100塊買條魚不貴,四十塊買顆菜也不貴,有空多吃魚,不夠錢跟媽媽說,媽媽會幫你。」 電話另一端的我已泣不成聲「嗯嗯嗯。」自十五歲開始,我出來為自己賺第一筆零用錢,買了人生第一部手機,我還記得,是摩托羅拉。是跟父親當時一模一樣的手機。 小時候已經學會一件事,奢侈品終歸是奢侈品,是非必要的,想要,就必須自己賺錢買。所以,第一份薪水我買了人生第一部手機,第二份薪水,為家人換了第一台數碼相機。我還從那時候開始給媽媽家用,是買手機跟相機剩下的錢,那一刻,我覺得自己特別棒,一直被視為小孩的我,也有了照顧這個家的能力了。 這是人生第一次,父母會如此放任我的任性,放手讓我追求自己想走的路。 「媽媽看到你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條,乾乾淨淨,覺得很欣慰。孩子長大了,還是應該放手啊!」聽到這裡,我又再次忍不住,流起淚來。 「不能哭出聲音,一定不能哭出聲音。」不知道為什麼,總覺得在父母面前掉眼淚,會是件很丟臉的事情。 後來媽媽又問我:「妳是不是很想住在臺灣。」我說「是。」媽媽續說:「那,倘若妳還沒辦好工作簽證,還不能到學校開始演講之前,你的生活倘若缺些甚麼,一定要對爸媽說。爸媽會幫妳的。」媽媽終究是媽媽,媽媽始終不忍心看到孩子受苦。 「女兒,把你的帳號號碼告訴我,我把錢打給你,不不不,你現在就給我,一個女孩獨居在外,沒錢防身怎麼行。」在旁邊的父親忽然扯高嗓子說。 「是啊,你等一下就把帳號發給我們,把錢打入妳香港的戶口就行了是吧。」「一定要給喔,不然爸媽不放心。」「哎喲,妳說妳去臺灣幹嘛,讓爸媽那麼擔心,雖然說只是1.5小時的飛機,但加上轉巴士車、轉火車,還是要半天的時間。但誰叫妳喜歡呢?那妳就好好地過吧!記得不要睡太晚喔!也不要太晚睡覺,傷肝啊~還有還有,一定要記得吃早餐,早餐很重要的啊~」 「嗯嗯嗯,知道。」我幾乎用盡全身所有的力氣,才吐出了五個字,同時很努力掩飾正在發抖的聲線。 多少年了,一直有種無力感,彷彿無論我再付出多少倍的努力,也無法獲得家人的認同。沒想到,到了臺灣,讓他們看到我真的很熱愛這個社區,每天很努力地生活,那種對寫作的熱情,對生命的熱情;對活著的熱情,竟然讓他們默許了我目前的選擇。 「妹妹,我真羨慕你,我也好想像你那樣,只要隨便寫寫就能賺錢,然後每天睡到我已經工作了一整個早上,吃中飯時才醒過來。」「姐姐,你千萬不能有覺得自己很了不起的心態,事實上,跟你一樣寫作的人有許多,但到底有幾個倪匡,幾個亦舒,你心裡很清楚。做麥當勞甚麼都好,總比妳現在強。難道再過幾年,你知道這條路再走不下去時,再出來累積社會經驗嗎?還是嫁人去了?姐姐,妳還是腳踏實地吧,我這是為你好。」每一次,我都無力反駁,那是因為我認為,他們不了解追夢為心靈帶來的滿足感,因為他們沒有夢想,所以永遠都不懂得我對現實對追夢者的打壓那種想挺身反抗的決心。 我內心是激動的,相比終於獲得家人的認同,家人的默許,我為家人對我付出的愛而感動,被他們用行動表現出來的愛,深深地撼動。連我那個一直執著我去了臺灣,到底還有沒有按時付家用的姐姐,竟然也開口對媽媽說:「媽媽,不如我們不要拿妹妹的家用,那她就可以用來支付租金,減低生活的壓力了。」「姐姐,你一個人在臺灣要小心,因為你,媽媽同意讓我去澳洲打工,我在打工的時候,也會想你的。」弟弟,也好像變得更懂事。 許多時候,我們埋怨家人不認同自己,不贊同自己目前正在做的事情,但當你義無反顧地投入一件事情,堅定又堅持地認真地做,他們總有一天能夠感受到你對自己所認定的那件事的熱情,知道這不是你逃避職場的借口。看到你很享受目前的生活,看到別人對你的認同和讚許,終有一天,他們也會放手,放手讓你過自己想過的生活,放手讓你為自己打拼,只要你好好的,他們就安心了。 「女兒,我們反對妳,是因為擔心妳,愛妳。以後,無論發生任何事情,都要跟爸爸媽媽說,知道嗎?」 他們不是誰,他們是你的家人,是你永遠永遠的家人。 夏雪 民國105年3月10日 寫於凌晨4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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